確定1955年建設任務
1955年1月6日至8日,工廠在廠會議室,召開了建廠委員會第一次擴大會,會議由馮銘廠長主持。會議通過了建廠委員會第一次擴大會議決議,同時,對全年的基建任務進行了部署。具體任務安排如下;
一、四公司
1、全部土建工程,包括筑爐基礎及煙道與回填土;
2、全部室內外照明;
3、設備基礎的二次灌漿;
4、熱力網的土方、砌磚、蓋溝板;
5、全部輕便軌道;
6、臨時試車電源;
二、機裝公司
1、全部機械安裝。
2、吊車軌道的加工、安裝。
3、機械設備儀表的安裝。
三 、區域管理的劃分及區長責任的確定
1、高爐部及焙燒四跨度,由區長機械公司郝幫賢負責。
2、焙燒部,由區長筑爐公司李杰負責。
3、煅燒部及煤氣發生站、石墨化車間,由筑爐公司劉大洪負責。
4、中央變電所及各車間變電所等工程,由區長電裝公司王國卿負責。
5、機加車間,由機裝公司王連基負責。
6、場地整平、地下設施及圍墻、公路等,由區長土建公司陸國煥負責。